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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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322执1611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张国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吴桂鑫、杜凤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方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豫1322执194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杜凤已主动履行45000元,剩余申请人自愿放弃。申请人张国某于2021年6月11日向我院提交结案证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现通知如下: (2016)豫1322执1611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长陈豪亮 代理审判员扈栋增 代理审判员张博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韩冰 |
裁判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