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行为
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强制执行宁综执罚字[2020]060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第一项内容。即对被执行人宁阳县顺海石材厂: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新建的钢架厂房及其附属建设一处,没收新建的二层砖混办公室及其附属建设一处,非法占地厂区南至寺头村土地、西到寺头村土地、东面和鑫盛石材厂相邻、北至源升石材厂,没收厂房和办公室位于厂区东侧,占地889平方米,硬化地面在厂区西侧,占地1128平方米,加工堆放区在厂区南侧,占地1255平方米,擅自占地总面积3272平方米)。

上述内容由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申请执行人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协助。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4-16
发布日期 2021-06-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