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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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工资款24000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00元,由被告***负担,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至本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