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小型车苏N×××××、苏N×××××予以查封,查封有效期为2年。查封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实施变卖、隐匿、租赁、设定担保物权等改变被保全物所有权、使用权的行为。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将承担失权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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