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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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借款50,000.00元,并按年利率15.4%支付自2020年6月18日至借款还清之日的利息。 申请费350.0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