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百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蛟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吉0281民初178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吉林百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丛威滋。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吉林百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亦未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申请。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海军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甄爽

裁判日期 2020-01-20
发布日期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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