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182执2326号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荥阳市王村镇薛村第八村民组。

负责人:李新建,组长。

本院在执行***与荥阳市其他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豫0182民初86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因被执行人未按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我院申请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支付的款项已给付申请人,双方别无其他纠纷,现予以结案。

审判员付志勇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崔阳

裁判日期 2021-06-03
发布日期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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