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超维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900,000元的冻结措施。 案件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江西超维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