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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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森海电气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河南森海电气有限公司名下的许昌县国用(2013)字第0006220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一并执行,其中异议人谷建华仅对许昌县国用(2013)字第0006220号土地的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驳回异议人谷建华的其他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