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支付劳务费293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293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5元,由***负担(案件受理费已由***预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支付给***)。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裁判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