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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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蒙城县庄周办事处庄周小区A23栋1单元202室的房产;按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374200元抵付给申请执行人***所有。上述抵付财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时起转移。 二、***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办理相关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