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伊通亿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吉0323民初2052号民事判决; 二、***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工程款403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673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7346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