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赔(六)

发布于:2021-06-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责令退赔
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69985元。

二、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二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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