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赔(六)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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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责令退赔 |
法院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69985元。 二、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二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