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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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营口隆诚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受理案件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盖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盖州市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1)辽0881执132-1号 赵丽萍、孔维富: 赵丽萍、孔维富与葛庆丰、李娇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辽0881民初1358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向本院申请执行。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王国栋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审判员王国栋 二零二一年一月五日 书记员陈鹏 |
裁判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