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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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东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肇东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肇东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黑1282民初3619号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东支行。 法定代表人:叶会中,职务,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晓峰,职务,主任。 被告:***,男,29岁,1990年7月20日,住***。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东支行与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8日收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东支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东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邹云枰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书记员***明 |
裁判日期 | 2019-10-17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