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补偿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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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补偿 |
法院 |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日支付给原告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办事处七眼井村8村民小组、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办事处七眼井村9村民小组2016年至2020年的补偿款100000元; 二、被告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办事处在协议书解除或终止前应继续按照协议约定每年支付给原告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办事处七眼井村8村民小组、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办事处七眼井村9村民小组20000元补偿款。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东市大禾塘街道办事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