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纠纷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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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欠款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申请人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号为:1.自房权证2012字第1********号、自国用(2012)第01*****号;2.自房权证2010字第04*******号、自国用(2010)第01****号;3.自房权证2010字第04*******号、自国用(2010)第01****号;4.自房权证2009字第06*******号、自国用(2009)第01****号】予以查封; 二、解除对申请人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有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1.自房权证2009字第07*******号;2.自房权证2009字第07*******号;3.自房权证2009字第07*******号)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