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申请人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1.自房权证201*字第02*******号、自国用(201*)第01****号;2.自房权证201*字第06*******号、自国用(201*)第01*****;3.自房权证201*字第01*******号、自国用(201*)第01****号】予以查封;

二、解除对申请人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屋(产权证号为:自房权证201*字第09*******号)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