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1)皖0102执恢278号

李亮:

你与王辉民间借贷一案,本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联系人:潘德丽

联系电话:189××××4776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稿)

(2021)皖0102执恢278号

李亮:

你与王辉民间借贷一案,本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联系人:潘德丽联系电话:189××××4776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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