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亳州市康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亳州市红义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提取(扣留)被执行人亳州市红义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亳州市谯城区谯东镇人民政府复垦补偿款人民币3750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21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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