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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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4655.21元; 二、被告***应向原告河南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罚息1833元(算至2021年3月11日),以后利罚息按照本金54655.21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三、被告***对被告***的上述第一、二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06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日期 | 2021-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