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市星光货运有限公司
定兴县宏途物流有限公司
迁安市路友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河北安信联行物业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开平市亿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石家庄慧翔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元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冀0132执恢36号

唐山市开平区星光货运有限公司:

朱建斌、朱建宇、路锦颖:

申请执行人唐山市开平区星光货运有限公司与朱建斌、朱建宇、路锦颖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法院(2018)冀0132民初223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唐山市开平区星光货运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朱建斌、朱建宇、路锦颖向其支付本金40240元。

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路锦颖向其支付本金40240元,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法院(2018)冀0132民初223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问题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冀0132执恢36号申请执行人唐山市开平区星光货运有限公司与朱建斌、朱建宇、路锦颖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6-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