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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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高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法院 | 广州互联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高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删除2012年9月8日在www.gaofen.com网站上发布的标题为“清纯美眉合集(9/10)”的图片(编号为DSC_8804); 二、被告广州高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120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广州高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