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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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先昇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世博时尚运动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开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121执359号 武汉市共进货物搬运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共进货物搬运服务有限公司与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85280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852802.00元。本院已于2021年6月2日将该款转付给武汉市共进货物搬运服务有限公司。至此,武汉市共进货物搬运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刘有才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吴柯熠 |
| 裁判日期 | 2021-06-15 |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