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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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东莞分中心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1971执4600号 霍明明: 关于霍明明诉讼费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18)粤1971民初33767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霍明明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财产性义务,本院依法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审判员李满良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杨宇君 |
裁判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