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申请人***所有的坐落于濮阳县建业小区七期23号楼2单元201号(权证号:20××72)的房产予以查封,查封价值36万元,查封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查封期间,未经本院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抵押、过户及买卖,否则负法律责任。

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6-09
发布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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