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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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淮北唐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欠款13000元及利息(以13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超过年利率6%的部分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5元(原告已预交6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