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仪扬茶社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1081执恢41号

王长顺、郑建国:

申请执行人王长顺与被执行人郑建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6233元及相应利息。

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自动履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王长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1081民初323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本案执行费50元亦全部执行到位。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5-11
发布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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