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玄正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决议纠纷
法院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云0428民初1305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云南玄正矿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2015年6月2日形成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三、被上诉人云南玄正矿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2015年6月2日修改的公司章程无效。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均由被上诉人云南玄正矿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08
发布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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