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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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安装费用21439元、违约金10833.34元、律师费6000元,共38272.34元,并以2143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支付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欠款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00元(原告***预交),减半收取计7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