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安装费用21439元、违约金10833.34元、律师费6000元,共38272.34元,并以2143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支付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欠款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00元(原告***预交),减半收取计7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27
发布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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