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毅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1519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以拍(变)卖价款清偿上述债务;

二、提取被执行人张毅的收入清偿其所欠申请执行人李佳伟15196元的债务;

三、被执行人张毅应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据实计算,亦一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6-09
发布日期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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