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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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2020)辽0213民初3053号民事判决; 二、苏文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蔡丹人民币67,37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蔡丹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500元(蔡丹已预交),由苏文泉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00元(蔡丹已预交),由苏文泉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