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84执497号

申请执行人:宋**,男,1991年12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高宏宇,男,1991年10月**日生,住***。

申请执行人宋**与被执行人高宏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磐石市人民法院

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2020)吉0284民初343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3月2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从被执行人高宏宇处执行回案款8,000.00元,本案执行完毕。

磐石市人民法院(2021)吉0284执497号执行完毕。

执行费50.00元,由高宏宇承担。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裁判日期 2021-05-28
发布日期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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