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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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所有权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归还原告***款项103,000元; 二、被告***支付原告***利息31,140元【1800元/月×17个月9天(自2018年3月11日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期间的利息,以103,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予以计算,由被告***支付原告***; 三、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20,600元的诉讼请求。 以上被告***应付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付清,逾期不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标的166800元,实际给付标的134140元,占争议标的的80.42%,本案案件受理费363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80.42%即2924.07元,由原告***负担19.58%即711.9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和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未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日期 | 2021-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