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济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位于济源市思礼镇范寺村的房产。

二、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5-27
发布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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