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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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豫1303执恢464号

王献顺、姜辉: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13民终7035号民事裁定书,在执行王献顺与姜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姜辉已按和解协议约定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共履行679670元,申请执行人王献顺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13民终7035号民事裁定书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5-09
发布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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