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红霞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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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展家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24执恢286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关于周勇申请执行靳利华、董红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鲁0124民初28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平阴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平阴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履行了23000元的还款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21)鲁0124执恢286号案件执行完毕。 平阴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日期 | 2021-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