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红霞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展家支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24执恢286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关于周勇申请执行靳利华、董红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鲁0124民初28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平阴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平阴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履行了23000元的还款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21)鲁0124执恢286号案件执行完毕。

平阴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6-01
发布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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