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铜陵恒瑞电气有限公司
安徽锦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陵县胜成矿业有限公司
芜湖盐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铜陵深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芜湖盐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现被执行人***、铜陵深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铜陵恒瑞电气有限公司、南陵县胜成矿业有限公司、***、***、安徽锦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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