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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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于被告***于2018年5月2日签订的《挖机产权转让协议》。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涉案挖机转让款150,000.00元及向原告***支付利息,利息以150,000.00元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从2019年10月23日计算至该款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35.00元,由原告***负担1,603.40元,被告***1,431.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发布日期 | 2021-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