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五寨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47466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7元,由原告***承担529元、被告***承担45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7 |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