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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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2401执恢99号 池明南与崔东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延吉市人民法院 (2019)吉2401民初2937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1年1月27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延吉市人民法院(2019)吉2401民初293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