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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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九源富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平谷区迎宾街×××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京(2018)平不动产权第XXXX号),查封限额381814.29元,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2429.07元,由北京九源富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