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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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延边金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本院对位于延吉市延南路800号金宙小区4号楼3单元603号,建筑面积73.78平方米,产籍号为15-05-0408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