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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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位于新兴南路东珠江东区6号楼020601室(不动产权证:2018靖宇县不动产权第0001802号)住宅楼房,期限为二年。 查封申请人提供的登记在苗继会名下的吉EAW366号小型轿车车籍。查封期限为二年。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