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南皮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3300元。

(以上执行事项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1元(已减半收取),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网上上诉立案及进行其他网上诉讼操作,或者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07
发布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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