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0117执恢236号 黄常峰、易神锋、张明亮: 关于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执行黄常峰、易神锋、张明亮罚金一案,本院已于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执行完毕,被执行人黄常峰、易神锋、张明亮已履行了(2018)粤0117刑初34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的缴纳罚金的法律义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