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连州市润昌粉体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连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连州市润昌粉体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31185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从2018年1月1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 本案受理费292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1461元,由被告连州市润昌粉体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16 |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