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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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1302执恢606号 (2018)鲁1302执**号 申请执行人:诸葛祥艾,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诸葛祥艾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鲁1302民初316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82265.44元,支付申请执行人82265.44元,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部分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部分结案,本次恢复执行完毕。 特通知结案,余款待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另行恢复执行。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1-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