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肇庆市天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肇庆市天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52833.16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20元,减半收取计560元,由被告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