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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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判决书中第3页倒数第4行中的“被告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都江堰减振器分公司支付原告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54540.66元”补正为“被告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都江堰减振器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54540.66元”。

裁判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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